关于调整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
各出租车经营者:
为促进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,根据大连市发改委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》(改收费字〔2018〕38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通过对全市出租车经营者进行问卷调查,广泛征求意见,并参照周边城市做法,按照《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规定,经市同意对我市(巡游)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出租车运价标准
1、调整起步价。由10元/3公里调整为6元/2.5公里。夜间由22点至早5点13元/3公里调整为21点至早5点8元/2.5公里。
2、里程运价不变。即1元/500米(2元/公里)。超过起步价里程2.5公里以外,每500米加收1元,不足500米按500米计收。
3、低速行驶费。即时速低于12公里时3分钟后,每3分钟加收1元,不足3分钟不计费。
二、建立相关的价格联动机制
1、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
以92#汽油零售价8元/升为燃油附加费起征点,并设置3个月为一个观察周期,即在燃油附加费每次征收或取消的一个观察期内,燃油附加费标准保持不变。
当92#汽油零售价高于8元/升(含8元/升),每车次征收燃油附加费1元/次。
在观察周期结束次月,当92#汽油零售价低于8元/升,则取消燃油附加费。
2、建立出租车运价与大连市出租车运价联动机制
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及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等因素变化需要,根据大连市发改委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》(改收费字〔2018〕38号)文件精神,在一定条件下,经研究并报请上级批准,我市出租汽车价格可恢复并参照大连市价格政策执行,以保持地区价格平衡和市场稳定。
三、加强行业管理 规范经营行为
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,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,规范经营行为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。要继续开展出租车客运市场行动,严厉打击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,切实保障出租车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,维护正常的出租车市场秩序。
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。未尽事宜,由市发改局、市交通局分别依职权进行解释。
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瓦房店市交通局
2018年6月19日
9月1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财政部等十五部委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、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》。根据规划要求,到2020年,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全国覆盖。
乙醇和普通汽油的区别
无铅汽油:一般来说,普通汽油都是无铅汽油!无铅汽油不是无铅的,而是含有微量的铅,如果作为废气排放,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。随着国家对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,无铅汽油已经逐渐被乙醇汽油所取代,因为乙醇是一种可以大大减少污染的清洁燃料。
乙醇:实际上,乙醇俗称酒精。乙醇汽油是由变性燃料乙醇和汽油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汽车燃料。按照流行的说法,就是在汽油中加入10%的生物燃料乙醇。在加油站,后面有e的汽油标签是乙醇汽油,如E92#、E95#、E98#。
区别: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最大的区别是乙醇汽油中的乙醇是一种可再生,可以用高粱、玉米、土豆等制成。更环保,但普通汽油不可再生,排放的气体污染严重。此外,还有另一个明显的区别。乙醇的热值只有常规汽车汽油的60%,所以在动力和燃油经济性上比纯汽油差一点。
乙醇的定价
目前乙醇汽油还处于试点阶段,最终价格不易确定,各地油价水平也会存在差异。我们以大连的乙醇汽油为参考:92#乙醇汽油为5.元/升,95#乙醇汽油为6.40元/升,普通汽油的等效标号分别为7.10元/升和7.57元/升。这样,乙醇汽油比普通汽油便宜。(具体根据地区油价查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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